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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WZ2023-0015医用气体和气瓶调研二次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11
  • 点击数:

我院拟采购医用气体和气瓶,现开展市场调研,请有意向的公司递交方案,即日起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3日17:00

二、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

序号

名称

纯度

规格

计量单位

预估采购数量

1

医用氧气

≥99.5%

40

400

2

医用氧气

≥99.5%

2-10

3000

3

医用液氧

≥99.5%

175

5

4

二氧化碳

≥99.9%

40

480

5

高纯二氧化碳

≥99.999%

40

5

6

普通氮气

≥99.9%

40

20

7

高纯氮气

≥99.999%

40

5

8

液氮

≥99.999%

10

200

9

混合气体

0.30%CO+0.

29%CH4+0.

30%C2H2+2

0.8%02+N2

(bal)

40L

5

10

混合气体

0.3%CO+0.

3%CH4+2

1%02+N2

(bal)

40L

5

11

氦气


2L

2

12

纯氩

≥99.99%

40L

2

13

空气


10L

5

14

医用氧气瓶


2L

10

15

医用氧气瓶


4L

10

16

医用氧气瓶


6L

10

17

医用氧气瓶


10L

10

18

医用氧气瓶


40L

10

19

二氧化碳瓶


40L

10

20

氮气瓶


40L

10

21

液氮瓶


10L

2

 

三、报名资料清单及要求

1、请响应公司将以下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交装备科陈工(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二横路1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负一楼装备科库房办公室),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以Word表形式做简单的产品介绍,发到邮箱:1904916320@qq.com,联系电话:0660-3863601。(正本1份、副本4份):

(1)医用气体和气瓶报价表;

(2)厂家三证及经销公司三证;

(3)产品授权书(如非生产厂家直销);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其他医院成交记录(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6)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含质保期、送货期、维修方案)等相关资料。

2、如果参与议价的公司为中小企业,需要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提供自证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828999390,邮箱:1904916320@qq.com

郑重提示:以上资料务必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产品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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