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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中心医院病理科新风系统除湿改造项目
  • 发布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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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深汕中心医院病理科新风系统除湿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 汪工    联系电话:0660—3863288  电子邮箱:sszxyyzcb@126.com

三、建设地点: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

四、项目概况:病理科新风系统除湿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机组(室内机)、风冷冷凝压缩机组(室外机)、无极调温深度除湿模块机、设备管道、管道保温、控制系统等全套设备配套、材料采购、改造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等,并负责电气接线调试验收工作。(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响应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空调机组(室内机)、风冷冷凝压缩机组(室外机)、无极调温深度除湿模块机、设备管道、管道保温、控制系统等全套设备配套、材料采购、改造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等,并负责电气接线调试验收工作。(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包项目原有设施拆除,包项目深化设计、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消防验收等)、包验收所需的材料、设备的第三方检测、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质保期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预算包干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响应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费用。合同签订后,如因市场原因导致响应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人必须严格履行对招标人的义务。

4.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总期 60 日历天。(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6,003.31元(含税金额,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377.15元)。响应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响应。

六、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节假日除外):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8月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8月15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响应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响应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邮件主题: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病理科新风系统除湿改造项目-某某公司

3.邮件正文: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 月 15日17:3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资料。

6.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视为我院采购过程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答疑回复的电子送达地址;电子文书成功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送达地址时,视为已送达。

九、响应人合格条件:

1.响应人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人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要求:响应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响应日之前半年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响应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响应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深汕中心医院行政科研楼4楼403办公室(地点如有改动,招标人将会逐一通知各响应单位)

十二、评审会议时间、地点:

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人无需出席评审现场)

十三、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监察科、招响应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660—3863288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深汕中心医院行政科研楼

十五、本公告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日        期:2023年8月8日

 

新风系统除湿招标项目附件(1)(1).rar

深汕中心医院病理科新风系统除湿改造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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