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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5-27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车辆维修定点服务现公开招募车辆维修定点服务供应商。项目服务时限为:2年。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000元。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有机动车维修业务。

2.投标人需在汕尾市具有维修场所,维修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3.投标人需具备商务车、中巴、大巴、救护车等各类车辆维修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质量要求

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的标准(投标人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

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4.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5.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三)服务要求

1.定点维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等相关规定。

2.场地及设施要求:①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②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③企业各功能区标志清晰,企业资质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④保留足够的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⑤设备要求符合GB/T16739.1-2004标准,并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

3.经营要求:

①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②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送修单位签名认可,定点维修企业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送修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

③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谅解。

④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⑤工作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维修人员应立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送修单位,征得送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⑥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送修单位。

⑦汽车竣工出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修单位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⑧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⑨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⑩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

⑪在汕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

⑫严格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⑬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送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三)管理要求

1.定点维修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等应向送修单位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汕尾市l/;

0-监督投诉电话。

2.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3.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

4.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5.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

6.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

(四)报价要求

1.维修收费计价公式

维修费总金额=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

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1-优惠率)

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货价×(1+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2.报价要求

①维修项目工时费优惠率

1)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1-优惠率)。

2)投标人以《深汕中心医院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见本章附件二)为基准,报出维修项目工时费优惠率。

3)10%维修项目工时费优惠率

②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1)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货价×(1+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2)维修材料管理费率是指材料实际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差价与材料实际购进价格之比,送修单位按照“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货价×(1+维修材料管理费率)”与定点维修企业结算维修材料费。

3)维修材料管理费率10%

③维修项目工时费优惠率与维修材料管理费率必须为固定值(如1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8~10%),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④在服务期限内,定点维修企业投标时所报的维修项目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均为定点维修企业给予汕尾市公务车维修的最基本优惠,实际执行时,允许采购人向定点维修企业争取更多优惠。

3.结算要求

1)如无相应标准的车型,结算时按相近的车型计算。

2)无响应标准的特殊结构作业项目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损坏较严重的车辆,维修费用按保险公司或送修单位鉴定后进行结算。

4.报价单格式

投标单位

维修项目工时费中标优惠率(%)

维修材料管理费中标管理费率(%)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的行政区域





备注说明


 

四、项目程序

1.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递交相应的纸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服务方案、场地文件、人员清单、服务报价等),对文件要求进行响应。

2.院方组织投标人对价格内容进行开标。

3.院方根据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方法详见附件三。

五、合同格式(见附件四)

六、递交资料情况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308:00至2022年6317:30,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递交资料地点:深汕中心医院行政科研楼101后勤科,投标文件一正五副。

  3.联系人/联系方式:郑老师0660-386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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