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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社会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就医指引
  • 发布时间:2020-12-04

我院已与省内20个地市实现医保就医联网结算服务。

1、佛山、珠海、东莞、云浮、深圳、惠州、梅州、湛江、肇庆、韶关、中山、茂名、阳江(居民医保):参保人凭身份证、社会保险保障卡或电子社保卡,可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已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手续的,按参保地规定比例记账;未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手续的,按参保地社保管理部门规定降低记账比例。

2、清远、汕头、揭阳、江门、汕尾、河源、潮州、阳江(职工医保):需到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手续,方可享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未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手续的,出院时将按自费结算。

 

参保地

联网结算凭证

联网结算记帐比例

不予联网结算的项目

已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

未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

省内01

佛山市

身份证、
社会保障卡

医保电子凭证

按当地规定
比例记帐

降低记帐
比例

生育保险

项目

省内02

珠海市

省内03

东莞市

省内04

云浮市

省内05

深圳市

省内06

惠州市

省内07

梅州市

省内08

湛江市

省内09

肇庆市

省内10

韶关市

省内11

中山市

省内12

茂名市

省内13

阳江市(居民医保)

省内13

阳江市(职工医保)

身份证、
社会保障卡

医保电子凭证

备案登记

自费

省内14

清远市

省内15

汕头市

省内16

揭阳市

省内17

江门市

省内18

汕尾市

省内19

河源市

省内20

潮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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